第一百一十二章 狂狼06(第2页)


    他挥锤,就是为了杀死孟珊。
    激丨情作案的可能也可以排除,因为第一,他携带了工具,第二,激丨情作案多半伴随泄愤。
    这里我觉得很奇怪,他好像杀掉孟珊,就只是杀掉了。”
    “入室杀人,没有侵丨犯被害人,没有拿走钱财,自始至终保持冷静,能两下解决对方,就不第三次挥锤,事后还将现场处理干净,连消毒剂都准备好了。”
    萧遇安说:“你的感觉没错,这样一个凶手,要的不应该只是杀死孟珊这么简单。
    他是想通过杀死孟珊,达成某种目的,这个目的必然与他放在孟珊嘴里的21根狗毛有关。”
    明恕问:“哥,这21根狗毛你联想到了什么?”
    “狗毛本身能联想到的很多,但凶手没有将狗毛放在别的地方,而是放在被害人舌头下方,藏得很深,流浪狗咬走了被害人的部分舌头,但这戳狗毛留了下来。”
    萧遇安说:“另一方面,风水巷是流浪狗的天堂,它们不仅在那里觅食,还在那里过冬。
    凶手将尸体扔在风水巷的垃圾桶,不会想不到尸体会被野狗啃食。
    有种可能是,他要的就是孟珊的尸体被啃食。
    这两点综合起来——将狗毛藏在孟珊的舌头下,用孟珊的尸体喂流浪狗,这是一种报复,外加嘲讽。”
    “——你不是爱吃狗肉吗?我让你吃!”
    明恕理解到了萧遇安的意思,设想凶手的口吻道:“但你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吃了!
    看看,是你被它们吃!”
    “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,尤其热爱狗,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。”
    萧遇安说着一顿,“但这只是一种推论,没有证据支撑。”
    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,“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,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——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。
    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?哥,刚才你提出的是,凶手爱狗,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,但我之前想的是,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。”
    萧遇安说:“照你的思路,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。
    嘴唇代表语言能力,凶手杀害孟珊,也许是象征‘祸从口出’,这就跟一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的舌头类似。”
    “假如是这样,那孟珊要么说过什么得罪凶手的话,要么知道凶手的秘密,他们是熟人。”
    明恕说完压了压唇角,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。
    萧遇安:“嗯?”
    “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,我想到了凶手‘吃人’的可能,但邢老师给我否定了。”
    明恕说:“这个3毫米的伤出现得怪异,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,我还是老往‘吃人’上想。”
    “凶手割掉孟珊的下唇,然后吃掉。”
    萧遇安顿了几秒,“孟珊的下唇非常吸引凶手?”
    说着,萧遇安绕到电脑前,点开了几张孟珊的照片。
    忽略土气的打扮,孟珊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,脸蛋小,五官精致,1米63的身高在冬邺市的女性中不算矮,身材匀称,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小小的酒窝,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。
    “她最突出的是哪里?”
    萧遇安问,“别深入思考,就第一感觉。”
    “眉毛。”
    明恕说:“她的眉毛最吸引我。
    你呢?”
    萧遇安说:“眼睛。”
    明恕抄起手,“看来我们的意见不统一。”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凶手第一眼注意到的也有可能是她的嘴唇。”
    萧遇安说:“当然,这只是从你的‘吃人’判断中得出的结论。”
    明恕低头想了半天,突然注意到桌上的一个小铁盒,“这什么?玫瑰糖?你居然会吃这个?”

小技巧:按 Ctrl+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;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章节目录,按 ←键 回到上一章,按 →键 进入下一章。